荥阳市统计局主要职能

索 引 号:005291388/2015-00001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荥阳市统计局关 键 词:机构职能
文    号成文日期:2015-12-24发布日期:2015-12-2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荥阳市统计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组织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拟订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组织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拟订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全市经济、社会、科技统计调查制度;监督管理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组织实施全市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国情国力普查和大型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环境基本状况、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进行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评价考核。
 (六)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建立并不断完善宏观经济预警监测系统;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依法制定全市统计调查计划;做好全市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加强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八)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开展统计科学技术研究交流合作及统计资料的编辑出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培训、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九)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拟定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乡镇、办事处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