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翠峪景区管委机关管理制度

索 引 号:667212626/2015-0002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机关事务/本单位机关事务
发布机构:荥阳市环翠峪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关 键 词:机关事务,本单位机关事务
文    号成文日期:2015-12-24发布日期:2015-12-2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环翠峪景区管委机关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制度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实效,更好地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根据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管理对象:环翠峪景区管委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团结干事,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条  高效落实各项工作。采取部门分工、临时交办及重点工作、重大活动临时分工等形式落实各项工作。日常工作由各部门根据职责完成;临时交办事项由主管领导根据情况进行调度;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采取承办部门重点负责、集体协作的方式完成。定期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报;每人每月实事求是总结出勤情况、工作情况、存在不足及经验教训等。

第四条  坚持工作汇报沟通。及时、准确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做到当日事当日毕,不积压、不拖延、不失误。加强沟通协作,确实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逐级向上请示。对领导交办的工作,完成后必须及时汇报办理结果。

第五条  强化业务学习和调查研究。坚持每周一下午集中学习,参加例会学习不迟到、不早退,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请假。坚持自身业务学习,做到精通业务,胜任工作。

第六条  强化值班值守。周一至周五实行下午冬季5:30(夏季6:30)——次日上午8:30值班,周六、周日及节假日实行上午8:30——次日上午8:30值班,采取领导带班、全体人员轮流值班制度;值班组长负责,确保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值班;值班人员要切实做好上传下达、信访接待及填写值班日志等工作,确保紧急事件高效处理。

第七条  严守考勤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岗位,下村及外出办事要向部门主任、分管领导报告去向、时间,并确保联系畅通。因事因病请假,机关干部一天之内须向分管领导及主管机关领导请假,两天以上(含二天)须向书记或主任请假;党政班子成员请假需向书记或主任请假。

第八条  树立良好形象。工作时间内不得进行玩耍、游戏、闲聊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保持仪表端庄、朴素大方,坚持文明用语,树立良好形象。接人待物文明礼貌,对办事群众热情接待,态度和蔼,答复问题要有政策依据,不得随意敷衍。

第九条  创造优美舒适工作环境。各部门要保持清洁卫生,保持墙面、地面、桌面及门窗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党政办不定期对各部门卫生情况进行随机检查。

第十条  严守廉洁自律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制度,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

第十一条  强化责任落实。以上各项规定的落实,各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考勤、学习例会、卫生检查、建设节约型机关等工作纪律由党政办负责督查落实。

 

 机关工作制度

   一、培养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爱岗敬业,勤奋工作。

  二、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

  三、文明服务,礼貌待客。接听电话使用文明用语,接待来人来访热情和蔼。

  四、秉公办事,坚持原则,杜绝精神萎靡、作风疲沓、政令不畅、推诿扯皮现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五、树立大局意识,乐于奉献,珍惜公物,履行节俭。

  六、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不在办公室内高声喧哗、嬉戏。禁止工作期间从事娱乐活动。

  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打扫部门卫生,注意个人卫生。

  八、提倡戒烟;工作日中午严禁饮酒。

  九、实行首问负责制,热情接待群众来访或办事。

 机关工作分工负责制度

 一、实行党委书记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管委主任主持管委工作。

二、分管领导在书记和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有领导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工作有权作出决定。凡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或重大事项,分管领导应及时向书记或主任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可提交党政联席会议或党委会议讨论决定。

三、各部门负责人在书记和主任及分管领导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日常工作有权作出决定,并对所承担的业务工作提出建议或意见。凡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或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机关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凡属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要独立负责,主动处理,不推不拖。对超越职权范围的有关事项,必须及时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

五、各部门既要明确分工,又要通力合作,加强联系,分工不分家。要经常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凡需协商办理的事项,由主管部门征求有关部门建议后再予办理。

六、分管领导要努力做好分管部门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与干部职工交心谈心,广泛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重要决策产生的结果及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了解并帮助干部职工解决实际困难,不断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

机关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自觉维护机关工作秩序,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实行工作日签到制度,各部门所有人员每天上午9:00前、冬季下午2:00前(夏季下午3:00前),到党政办签到,上午由值班领导负责监督核查并在签到表上签字,报主管机关领导存档备案;下午由党政办指派专人负责监督核查并在签到表上签字,报主管机关领导存档备案。每月底随机抽调3名机关干部汇总本月签到情况。

二、上班期间要忠于职守,坚守岗位,党政办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抽查暗访,无故缺岗,视为旷工。

三、考勤情况每月月底总结,进行公示,公示后由办公室归档,公示结果按照《机关日常管理考核制度》纳入绩效考核。

四、建立完善请销假制度,请假需写明请假原因,除特殊情况外,凭机关统一制发的请假条办理手续,并按规定程序经领导批准,交党政办登记备案。凡未履行规定程序审批、未报党政办备案的,请假无效,一律按旷工论处;非特殊情况,不得捎假、口头请假、电话请假,否则视为无效,按旷工论处。

五、请假一天以内的,需经分管领导同意签字后,由主管机关领导批准生效;请假二天及以上的需经书记或主任批准,其中请病假三天以上的,需同时出具医院相关证明。

六、请假期满后应及时到党政办销假,若遇特殊情况确需续假的,要及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未履行续请假手续或无故超假的,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全年内事假不得超过20天,超过按照考核制度执行;全年内事假累计超过60天的,取消年终所有表彰和奖励;因病(因公负伤者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再进行年度考核;对长期无故不上班者,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给予停薪、待岗、辞退等相关处理。

八、对请假和考勤弄虚作假的当事人及分管领导,在全体会议上提出严厉批评,并做出书面检查。

九、婚丧假、产假、陪产假原则上按有关规定参照执行。

十、实行公务外出登记制度。工作期间,如外出,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

  

机关值班制度

 一、实行党政领导带班制,值班编排由党政办统筹安排。

二、机关值班实行机关干部分组轮流值班制度,每班必须确保两人及以上值班人员在值班室值守,周一至周五实行下午冬季5:30(夏季6:30)——次日8:30值班,周六、周日及节假日实行上午8:30——次日8:30值班。

三、值班人员应提前做好值班准备工作,不得迟到、早退,原则上不得私自调班,确需调班的,由值班组长、带班领导同意后,报党政办备案。

四、值班领导要切实履行好值班责任,妥善处理日常事务,保证工作不出现脱节;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处理好来电、来访及卫生、内务整理工作,确保下情上报、上情下达;对重大、急发、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向带班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并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五、坚持交接班和值班签到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严格按时间要求(以值班起止时间为准)到值班室进行交接班,值班组长负责签到,若有代签的一律按脱岗处置。交接班时,要将本班值班期间的有关会议通知、领导交办的事宜及要求交接于下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不能因值班交接,影响有关事宜的衔接。

六、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均应按规定在岗,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占用值班电话拨打私人电话。擅自离开的,视为脱岗。

七、值班人员就寝前,应对机关进行认真巡查。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脱岗或因工作失职、渎职等原因造成财产损失或丢失的,照价赔偿;造成责任事故的,追究责任,通报批评。对出现以上情况的值班人员,均扣除其当月值班补助;一年累计达到两次及以上的,扣除其全年值班补助。

八、值班人员要自觉维护好值班室秩序,保持好值班室卫生。

九、党政办负责对值班工作进行督查。

 机关请示报告制度

 一、实行设岗定责,对机关工作人员,明确其岗位职责,凡属部门管理范围内干部职工提出问题可以解决和决定的事项,由各部门自行解决和决定。超越职权范围的或涉及到重大政策、原则问题的必须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请示、汇报,决不允许感情用事,私自办理。

二、坚持逐级请示或汇报,各部门工作人员向本部门负责人请示或汇报;各部门负责人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请示或汇报;不得越级请示和多头请示;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三、遇到下级请示或汇报的工作,不能解决、决定的事项,必须及时逐级向上反映,直到所请示事项有明确的答复。

四、遇重大社会经济问题或其它有具体保密必要的敏感性事件,应第一时间逐级向上请示、汇报,避免造成负面影响。

五、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均要遵守请示、

汇报的有关规定,按照工作权限及要求做好请示汇报工作,如因请示、汇报不当而造成工作失误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或重要公务活动结束后,除按规定级别有保密性质外,都要传达给全部门工作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受领导委托参加的各种会议或公务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整理汇报材料,如实向领导汇报,不得耽误。

机关会议制度

 一、本着精减有效、务实节俭的原则,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不开,可以合并召开的会议,尽可能合并召开。

二、召开涉及村、部门参加的全景区性会议,须经书记或主任同意,并提前将会议方案报党政办,由党政办统筹安排。

三、各部门专题会议,须经主管副职同意,并提前将会议方案报党政办,由党政办统筹安排。

四、机关干部必须按通知要求准时参加机关召开的各种会议,其中全体会由党政办负责会议考勤,其它会议由相关负责人考勤。

五、严格履行会议请假审批程序,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填写请假条,由分管领导和主管机关领导签批,否则一律视为旷会。

六、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保持会场安静,认真听,认真记,不准交头接耳,不准看与会议无关的报纸杂志;开会期间所有通讯工具不准发出响声,不准拨打电话,玩弄手机。参加各类会议必须带齐笔和本,并认真做好记录。

七、坚持完善会议通知手续,凡接到上级或有关部门电话会议通知,应将通知内容全面详实地记录在《电话记录簿》上,标明来电单位、号码及来电时间等要素,并按要求通知参会人员,填写会议处理结果及领导意见并保存备案;接到加密信息平台传输的会议通知,应按照规范流程签收打印,请示党政办主任或相关领导,并呈送参会人员阅知。

八、涉及副科及以上领导参加的会议,接收通知人员应一并将相关情况告知主管机关领导。

九、凡是漏收或未及时准确通知参会人,造成缺会、迟到,参会人提起追究的,将追查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十、为制度化开展工作,要安排以下例会:

  1、书记办公会:每周一上午召开,特殊情况,书记可随时决定召开。书记办公会由副书记以上领导参加,必要时与所研究议题有关的同志可以列席会议。议事范围主要是重要工作的研究安排。

2、党政联席会:每周一下午召开,特殊情况,书记可随时决定召开。由副科级以上领导参加,必要时与所研究议题有关的同志可以列席会议。议事范围主要是研究景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指示、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以景区名义向上级请示、报告重要工作和下发的重要文件;其他需要集体研究的事项。

  3、机关干部例会:每周一下午召开,特殊情况,主管机关领导可随时决定召开。由相关副职领导及机关干部参加,主要传达市委、市政府、上级有关部门以及党政联席会有关会议精神,互通信息,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4、网格工作例会:每周一下午召开,特殊情况,主管机关领导可随时决定召开。由二三级网格长参加,主要是通报上周信息上报情况、网格工作存在问题;汇报各网格有关情况;传达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精神,安排部署本周工作。

  以上各种会议必须有会议记录,详细登记召开时间、参加人员及会议内容。

 机关学习制度

 一、全体机关干部必须重视和加强学习, 把学习当作加强自身修养和提高业务素质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努力建设 “学习型机关”,争当“学习型干部”。

二、学习目的和内容。通过学习相关理论、政策、法律及有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理论素质、处事能力,增强解决矛盾问题的水平。主要学习内容为:政治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习、业务知识。

三、学习时间。每周一下午为全体机关干部集中学习时间,由党政办负责组织,主管机关工作的领导和中层负责人负责领学。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考核标准同机关会议制度。

四、学习形式。

1.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每个学习日可集中学习,也可以按各部门业务特点,指定学习内容进行自学。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座谈会、研讨会、报告会和观看教育片等学习活动。

2.领导授课与全员授课相结合。每名机关干部都安排授课任务,认真备课,并在规定时间为大家授课。

3.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根据学习内容的需要,有计划地请有关人员授课,深化学习内容,提高学习质量。同时,适时安排外出参观学习。

五、学习要求,

1.严明纪律。集中学习必须按时参加,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无故缺席,有事必须请假,每次学习出勤情况要做好记录。

2.明确任务。每名机关干部要坚持记笔记和写学习心得。每人每季度撰写一篇心得体会。

3.认真记好学习笔记。学习笔记清晰,有条理,自学有内容和学习心得。每季度检查评比一次。

 机关卫生管理制度

 1.每天早上上班后,各部门要搞好室内卫生,并负责日常保洁,垃圾要倾倒在指定地点,确保干净、整洁、环境优美。

2.室内办公设施要摆放整齐有序,室外车辆要自觉按要求停放。

3.每月由党政办进行机关卫生检查,对卫生打扫不到位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4.机关工作人员要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就餐时,要将各种垃圾放在垃圾桶内,保持食堂卫生。

5.要注意个人卫生,着装要得体,维护好自身形象。

 公文处理制度

 一、收文

凡景区所收的公文,及时加签呈送景区党政主要领导阅批,由各部门填写《收文处理笺》,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呈送书记或主任阅示,阅示后由党政办登记,并按照批示内容及时归口办理,及时存档。程序为:填写收文处理笺——呈书记或主任批示——党政办登记——分送相关领导阅办或传阅——办理或传阅后交回党政办存档。

二、发文

凡以景区党委、管委名义下发的公文,要坚持先签发、后印发。程序为:拟稿人拟稿——分管领导审阅——填写发文处理笺——呈书记或主任签发——党政办登记编号——领取文件头——印制文件——发文处理笺及3份正式文件报党政办存档——发送至相关单位。

三、归档

办理后的文件,采取归口存档的办法,及时存档。传阅的文件,要及时交回党政办分类整理、归档(属业务工作需要经常使用的,可由办公室复印给相关部门备案),每半年清理一次;属一般性办理文件,用后由各部门整理归档。

四、责任

对未按工作制度流程要求办理,导致漏收、错收、延误公文办理期限,影响相关工作开展的,或未经审签、审核、编号自由发文并造成不良后果的,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责任。

公章管理制度

 

一、公章实行专人管理,并承担责任。党委、管委公章由主管机关领导负责管理,各部门公章由分管领导负责管理,专用公章由主要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具体明确责任部门负责管理、使用。

二、实行重要事项公章使用审批和登记制度。建立公章使用登记簿。凡以党委、管委名义上报的各类材料、报表、请示报告等文件,一律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批后用章。各种需加盖政府公章的证明、申请等文书,需经相关村和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方可加盖。未经审批和使用登记的一般事项由管理人掌握并承担责任。

三、各部门公章,由分管领导负责管理、使用,并认真做好用章登记,重要证明需请示书记或主任后,方可使用。严禁将公章存放于部门。如出现问题,由分管领导承担全部责任。

四、公章的使用原则上要在办公室内,不准将公章携带外出使用。特殊情况需外出使用党委、管委公章的,必须报请书记、主任批准,并落实专人携带,使用完毕后及时送回。

五、不允许在空白证明、介绍信等凭证或便笺上加盖公章。遇土地管理、城镇建设,工程合同、文本文书等重大问题,必须由分管领导签字,经书记、主任审核批准方可使用,特殊情况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指定用途、规定有效期限,方可盖章。

六、加盖公章,必须严格按文件规定,用印位置上不压正文,下骑年月,用力适度,保证盖印端正,图印清楚。

七、公章管理人员调动或外出期间,须履行交接和登记手续。公章损坏需重新刻制的,必须经党委、管委主要领导批准,并按照规定手续刻制。

 文印管理制度

 

一、机关打印的各类材料要严格按照标准格式排版。

二、各部门要不断提高打字、排版技术水平以及打印质量。印出的文件材料要清晰、整洁、规范、美观。

三、打印出的材料要认真校对,坚决避免出现错别字。

四、认真做好文件的装订工作。按规定份数发出的文件,不得缺页、多页、倒置或页码颠倒。

五、凡印发的红头文件,分管领导印发前必须对排版、内容进行认真核对,坚决避免出现各类问题,一经发现,通报批评。

 建设节约型机关制度

 一、全体机关干部要切实增强勤俭节约的意识,树立节能减排观念。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每一张纸、每一升油,反对浪费。

二、离开办公室及住室时,电灯、电脑等耗电设施要及时关掉,如发现人员离开后室内电灯长明,电脑等耗电设施处于开机状态,按考核制度处理。

三、会议室使用完毕后,由会议牵头部门关闭所有用电设备。

四、机关打印、复印材料时,必须坚持复印纸双面使用。

  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特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范围与分类 
    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指产权归管委所有以及单价在2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各类资产,和上级配备、接受捐赠等渠道所形成的各种资产和单价虽不满上述起点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资产。固定资产的具体分类如下: 
    1、房屋及建筑物:包括产权属于管委的一切房屋、建筑物及其各种附属设施。 
    2、一般设备:包括单价在200元以上,耐用时间一年以上的各种普通办公桌椅、办公用品和维修装备等设备。

3、、专用设备:包括单价在500元以上,耐用时间一年以上的打字机、复印机、通讯、摄影录像、计算机等。       

4、交通运输工具:包括各种机动车辆、其它交通运输工具。 
    5、其他固定资产:凡不属于以上各类,但符合固定资产管理的其他资产。 
    二、固定资产配置与管理 
    1、本着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节约经费开支的原则,对机关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形成资产配置、使用、维护、变更的配套管理系统。党政办是管委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的部门,负责对机关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2、固定资产的购置,由各部门提出申请,交党政办审核造计划,书记或主任审批后,由党政办报财政所统一采购。 
    3、上级配备的各类资产,必须报请书记或主任,统一调配使用,不得擅自占有或使用,一经发现,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建立机关固定资产登记卡制度并实行分类管理。固定资产登记卡一式两份,一份由党政办保存,一份由资产使用部门保存。凡机关各部门新配置固定资产,必须统一先由党政办和使用部门验证建卡后启用。凡遇有部门机构撤并的,原所配置的固定资产,必须按登记卡登记项目如数清点后交党政办。        

4、机关人员调离本单位或退休时,须及时办理办公用品和所借资料等公家资产的归还手续,否则,党政办不予办理手续。      

5、每年由党政办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对管委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点盘点,并根据清查情况,对加强固定资产的维护和管理提出建议,向管委领导报告。 

6、各部门闲置的固定资产,由党政办报请书记或主任同意后,进行统一调配,使之合理流动,发挥效益,防止积压。
  三、固定资产的维护与变更 
    1、各部门都要建立固定资产使用责任制。按照固定资产登记的范围,认真保护使用好每件公共财产,并将责任落实到每个使用者;对保管不善造成固定资产损坏或丢失的要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经济责任;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承担监管责任。 
   2、对于使用年限已久,需报损、报废或折价处理的各类资产设备,使用部门可提出报告,详细说明情况和原因,然后由党政办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核查。需报废的,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单》,审批后报废处理。 
    3、固定资产的维修、报废或折价处理,由党政办专人负责,报管委领导审批。

 财务管理制度

 

一、机关财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审批制度。会计、出纳各负其责。

二、支出报销实行统一审批。正常经费开支做到及时报销,票据由分管领导审核,主任审批报销,其他开支报党委集体研究,实行主任“一支笔”审批。

三、支出报销凭证必须由经办人员签名,写明事由,经分管领导签署核实意见,再由主任审批。出纳不得报销未经审批的票据,会计不得将未审批的票据入账。对开支项目或票据不合规定的,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四、所有票据经各分管领导签署后,由各分管领导交主任审批,审批后交至财政所报销。

五、严禁各部门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所有收入应上交财政所入账。

  

机关日常管理考核制度

 

一、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2.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3.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4.坚持标准、量化考核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管委全体机关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程序及等次

考核内容:执行机关管理制度情况

考核程序:由党政办组织实施,一般在每月底汇总整理进行,并与干部季度考核、半年考核、年度考核有机地结合起来。成立机关日常管理考核小组,按照考核内容对所管理的干部进行百分制打分,初步确定考核等次意见。同时采取民主测评的方式广泛征求全体机关干部意见。根据考核等次意见和民主测评结果,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每个干部的考核等次,考核结果要进行公示。

扣分标准:

1.按时上下班、值班,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

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代他人签到的每次扣代签者3分,旷工每次扣5分;全年事假超过20天,每超1天扣2分;参加会议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旷会每次扣3分;会议期间拨打电话、玩弄手机发现一次扣2分,不带笔记本、笔的扣1分;因会议通知原因造成缺会、迟到的,每次扣会议通知责任人3分;值班缺岗每次扣5分,值班室出现空岗,分别扣带班领导、值班组长1分,值班室人员3分。值班期间因责任心不强,造成财产损失或丢失的,全体值班人员各扣5分。

2.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学习,认真书写个人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党政办每季度抽查评比学习笔记一次,对于评比前三名的,给予奖励。少学习一次扣1分,少写一篇学习心得扣2分。

3.积极做好部门和住室的卫生保洁工作,发现一次不打扫卫生或打扫不干净或不能及时保洁的扣所在办公室每人1分。党政办每月组织一次机关卫生检查,对卫生打扫不到位的部门每人扣3分。

4. 建设节约型机关,如发现人员离开后室内电灯长明、电脑、空调、电暖器、电视等电器设备处于开机状态的部门或办公室每人扣2分。会议室使用完毕后,由会议牵头部门关闭所有用电设备,否则每次扣责任部门主任1分。

5.严格遵守党的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严禁酗酒、打牌、下棋、赌博;严禁上网聊天、打游戏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以上行为凡被发现查实,1次扣当事人5分。发现或有举报参与黄赌毒等性质恶劣影响机关形象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取消年终考评资格。

加分标准:

1.每月出勤考核满勤者奖励2分;

2.全年事假累计少于5天的,年底考核奖励5分;

3. 学习笔记评比前三名的,分别奖3分、2分、1分。

4.凡撰写的理论文章、调研报告在国家、省、郑州市、荥阳市级主要媒体和党政系统内部刊物(期刊)发表的,发表一篇按媒体级别分别奖10分、5分、3分、2分。

5.年度内个人获得一项荥阳市级委局奖励增记1分,获得一项荥阳市级(含郑州市级委局)奖励增记2分,获得一项郑州市级(含省级厅局)奖励增记5分,获得一项省级(含国家级部局)奖励增记10分,获得一项国家级奖励增记20分。年终考核必须同时出示奖励证书或上级文件原件。

6.在荥阳信息、政府快报上发表信息的,单条记1分,专期记2分;在手机报、组工信息、广播电台等荥阳市各部门刊物、媒体发表信息的,单条记0.5分,专期记1分;在郑州市级信息刊物上发表信息的,单条记3分,专期记5分;在《郑州日报》、《河南日报》、《人民日报》等党报党刊刊发信息的,每篇记5分、8分、15分。

6.其它加分奖励事项根据书记或主任批示执行。

考核等次:机关干部日常管理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合格,70-79分为基本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为防止考核中搞平均主义和一刀切的做法,在每月考核中优秀比例不得超过15%,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人员比例不少于5%。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的;

2.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较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

3.民主测评中,不称职(不合格)票超过 30% 以上的;

4.迟到(早退)5次以上或旷工1天以上的(含点、清查)

5.存在不廉洁问题的。

四、考核结果运用

管委编制人员标准:绩效考核工资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年度考核中评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绩效工资不变;评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扣发第四季度绩效工资;扣发的绩效工资全部用于奖励考核优秀及称职(合格)人员,由管委根据扣发奖金数额制定具体发放办法,如未出现不称职者,由管委拿出专项资金奖励考核优秀者。

直属部门及其他人员标准:年度考核中评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管委所有待遇不变;评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取消管委所有待遇,上交第四季度绩效工资,拒不交纳的,协调所属单位予以调整;收缴的绩效工资全部用于奖励考核优秀及称职(合格)人员,由管委根据扣发奖金数额制定具体发放办法,如未出现不称职者,由管委拿出专项资金奖励考核优秀者。

五、有关要求

机关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考核内容,制定绩效奖金管理及发放的具体办法,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实施考核,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绩效考核要与年度干部考核挂钩。

六、其它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由景区党委、管委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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