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397863874/2015-0006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三公经费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国家税务局 | 关 键 词:财政资金,三公经费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4 | 发布日期:2015-12-2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荥阳市国家税务局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坚持勤俭节约原则,2014年,公务接待费支出6.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3.16万元,会议费11.27万元。
2015年截止11月底没有公款组织国内外旅游的情况,公务用车运行费42.20万元,会议费2.7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