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77953265/2015-00017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商务局 | 关 键 词:机构职能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4 | 发布日期:2015-12-2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商务工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拟订全市相应的发展规划及措施。
二、研究拟订全市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开展对外招商和项目推进;推动全市外资、外贸、外经工作的协同发展。
三、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定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工作;研究拟定我市境外投资管理制度。
四、拟订全市对外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市对外贸易工作,服务和培育对外贸易企业,依法对进出口商品配额、许可证进行申报和管理。
五、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管理和监督对外工程承包、对外劳务合作等;负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全市境外投资的管理和促进。
六、负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负责成品油、酒类、拍卖、典当、旧货流通、报废汽车回收、二手车交易等特殊行业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计量和标准的监督检查。
七、研究拟订会展经济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申报、指导以登封市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交易会、展览等活动。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