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索 引 号:00530306X/2015-00002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住房/住房工程质量管理
发布机构: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 键 词:工程质量
文    号成文日期:2015-12-24发布日期:2015-12-2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治理督导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了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为成员的专项治理检查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开展了工程质量专项治理活动。现将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4年我市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以来,发出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91份、工程质量停工整改通知单4份。2015年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5起,处罚金额67.03万元。 
通过两年专项治理行动,落实工程建设七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多发势头,进一步发挥工程监理作用,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使全市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落实七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 

1.明确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和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按照规定的终身责任和追究方式追究其责任。

2.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度,工程建设七方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提交给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竣工备案时提交给工程竣工备案管理部门。

3.完善工程永久性标牌制度。工程竣工后必须在建筑物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名称和相应的质量责任人姓名,质量监督机构名称和监督人员姓名,增强相关人员的质量终身责任意识。未设置工程竣工永久性标牌的,不得出具《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二)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1.对认定有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除依法给予罚款等相应行政处罚外,不得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等相应的行政管理措施。 2. 建立在建项目台帐,每季度对在建的工程项目组织一次巡检,督察检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消除质量隐患。检查建设单位有无违法发包行为,施工单位有无转包、违法分包以及转让、出借资质行为,施工企业或个人有无挂靠行为。

(三)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的治理

按照工程质量、安全、文明的管理原则,努力打造精品工程、安全工程。做到通过管理制度标准化,建立结构清晰、职责分明、内容稳定的现场管理制度;通过人员配备标准化,建立健全项目管理的目标体系、责任体系、分级控制系统,实现岗位设置满足现场管理要求,人员素质满足作业岗位要求;通过现场管理标准化,实现规章管理制度化,人员配备规范化,施工过程程序化,生活设施、施工设施、安全生产防护各项设施统一化,文明施工可控化,确保施工人员职业健康安全;通过过程控制标准化,进一步明确评价评估体系和基本要求,细分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检查控制要点,深化过程检查的内容和频率,确保过程控制的有序可控,实现工程建设的目标。

(四)标准化工地的建设

转变质量监督方式,将工作重点放到工程巡查和重点部位抽查,结合有关施工规范、施工技术和治理工程质量通病的措施,对在建项目进行广泛宣传、统一思想,完善建设管理体制,加强对五大责任主体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水平。每季度开展1次工程质量巡检活动,市住建局每年开展2次全市工程质量大检查。组织辖区内的施工、监理单位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参加样板工地观摩会,各企业认真学习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先进经验,加强技术交流,促进我市住宅工程施工质量水平的提高。

三、存在的问题

1.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普及程度还不够高,需要通过努力进一步提高普及程度。

2.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自查自纠工作流于形式,未能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落实整改。

3.部分施工单位质保体系不健全、运行不规范。表现在:项目部中标人员与现场不符,部分项目经理不到岗履职。企业对项目指导和检查力度不够。工程资料不真实、不及时。存在人员代签现象。 

                                                  
附件:

查处违法案件记录
案例一:由郑州坤田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坤田名邸安置小区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擅自开工;登封肯同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登封市文化创意园项目、郑州德鑫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嵩林雅苑项目及河南联大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嵩山壹号项目未履行招投标程序、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无证施工。
案例二:由河南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登封市德融花园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施工企业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下达的监督整改通知拒不整改。
案例三:由河南天地之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发、汝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告成镇冶上新区1#、2#、3#楼”项目,建设单位违法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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