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7405897/2015-00016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业务信息/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 |
发布机构: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春季食品安全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4-22 | 发布日期:2015-12-2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春季气温逐步回升,我市将进入旅游旺季,同时春季也是细菌滋生的活跃期,容易发生细菌性中毒或感染疾病,食品安全风险增加,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和游客的饮食安全,登封市食药局加强隐患排查,严密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对潜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控制。以聚餐活动较多的餐饮服务单位、学校单位食堂、小餐饮店等为重点单位。以原料采购、凉菜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食品留样等重点环节,进一步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扩大食品快速检测范围,对筛查出的可疑食品,依法进行处置。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服务,要坚决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及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对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餐饮服务单位,要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对存在非法使用添加剂的餐饮服务单位,要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要全方位24小时密切监测舆情信息,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妥善处置,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限、程序、内容做好信息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