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药品、医疗器械、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注册和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负责第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零售审批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GSP) 认证 ( 零售企业 ) ;负责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负责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以及食品流通、生产经营服务许可证核发等工作。
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处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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