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867/2015-00027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二七区侯寨乡 | 关 键 词:机构,职能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5 | 发布日期:2015-12-2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
(2)执行本乡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负责本乡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
(3)保护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6)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7)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8)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