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25847583/2015-00002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二七区铭功路街道 | 关 键 词:职能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5 | 发布日期:2015-12-2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
2、组织开展街道办事处经济建设工作,发展街道经济,壮大街道经济实力;
3、负责私营个体经济发展的规划、指导和协调工作,组织开展招商引资,发展开放型经济;
4、负责发展壮大税源经济,协助工商、税务部门搞好工商税务登记,做好税源排查、零散税种的清理征缴等工作。
5、做好城市管理工作,负责沿街门面、路边摊点和临时集贸市场的规范管理。组织开展辖区内道路、小街巷、居民小区的环境卫生保洁和绿化工作,保持文明整洁的市容环境;
6、负责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指导、帮助社区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组织并指导各社区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发展社区经济;
7、负责兴办社会福利事业,承办下岗职工再就业、失业人员救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
8、负责民政、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教育、文化、卫生、科技、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工作,组织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9、做好信访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10、负责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检查、指导,督促辖区单位消除安全生产隐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11、开展拥军优属工作,做好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
12、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和归侨、侨眷、少数民族、宗教人士的合法权益;
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