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19149834/2015-0002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 |
发布机构:惠济区花园口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5 | 发布日期:2015-12-2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接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对申请公开的信息全部或部分属于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内容,决定部分公开或不公开的同时,一并说明理由;如果属于政府应主动公开的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如果申请公开的内容实际上已经公开,将指引自行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