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19149834/2015-0002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惠济区花园口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临时过渡区,安全管理 | |
文 号:花政〔2015〕30号 | 成文日期:2015-07-15 | 发布日期:2015-12-25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市、区安全生产相关会议精神及《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惠政办明电〔2015〕17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临时过渡安置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防范水平,强化群众安全意识,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管理范围
花园口镇辖区已拆迁群众临时集中过渡安置区
二、职责任务
1、各临时过渡安置区建立巡查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成立值班和巡查小组,村两委成员作为组长,组干部、保洁员、巡防员、宣传员等社会力量为成员。
2、巡查人员按时对临时过渡安置区内群众的消防安全、居民用电等进行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对过渡区内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众家庭进行重点巡查走访。
3、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4、三级网格人员每天到所辖网格进行一次走访,掌握所辖网格内群众详细情况,实行一站式受理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预约服务制等管理机制。
三、工作要求
1、各村、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周密安排,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责任目标,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实效。
2、各工作人员和网格人员要按照分工加强对本网格的巡查,镇长效办将不定时进行督导。
3、各网格长每周五上报安全排查情况到镇安监办;对发现的一般性安全隐患,指导村组人员一日内整改到位,重大安全隐患一周内整改到位。巡查中未发现问题但造成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巡查中未发现问题但督查中发现问题的,第一次网格人员写出书面检查,第二次在机关大会做检查。
4、对值班人员值班巡查情况进行严格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安全隐患等未发现或漏报、瞒报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
1.花园口镇临时过渡安置区值班管理制度
2.花园口镇临时过渡安置区值班交接表
3.花园口镇临时过渡安置区值班情况汇总表
4.花园口镇临时过渡安置区安全巡查制度
5.花园口镇临时过渡安置区安全巡查登记表
6.花园口镇临时过渡安置区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7.京水村临时过渡安置区安全管理责任分包一览表
8.大庙村临时过渡安置区安全管理责任分包一览表
2015年7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