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87354/2015-00023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惠济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关 键 词:组织,机构,下设机构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5 | 发布日期:2015-12-2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监督检查涉农法律、法规的实施;负责农委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工作;承担全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监督工作;贯彻执行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追究制;承担农业有关的行政复议工作;指导全区农业法制体系建设;负责普法教育、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认定及相关证件的管理。
负责农委行政审批项目的申请及相关手续的办理、收费和发证等工作;负责行政收费项目的审查、审核、收费及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负责行政罚没项目的审查、审核、收费及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负责农委行政审批、收费、罚没专用章的保管和用印;负责与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对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