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87354/2015-00019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惠济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关 键 词:组织,机构,下设机构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5 | 发布日期:2015-12-2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提出畜牧业产业保护和发展政策建议,参与制定和实施畜牧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落实畜牧业发展政策措施,指导畜牧业生产结构调整、规模化养殖和产业化发展;组织实施全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乡村兽医、动物诊疗机构的管理工作和全区畜禽养殖、种畜禽、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鲜乳生产和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畜牧业有关项目的申报、实施;承担畜牧业新技术推广、新品种引进、技术培训工作。
负责全区畜禽屠宰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全区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对畜禽屠宰工作进行监管。
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履行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