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91636/2015-0005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广武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工作动态,三秋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5 | 发布日期:2015-12-25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切实做好2015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促进农作物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有效防治大气污染,确保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交通干线的通畅,促进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有效防范各类农机事故的发生,高质量、高标准种足种好小麦,奠定明年夏粮丰收基础,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安全为目标,围绕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按照“疏堵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中的重要作用,有效防范各类农机事故发生,切实做到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监控相结合、政策引导与严格奖惩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实现秸秆全面禁烧和综合利用,进而达到“资源得利用、污染得控制、环境得保护、群众得健康”的目的。
二、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9月15日—9月25日)。召开三秋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各村委、各相关单位、各网格组成人员,做好动员部署、搞好宣传发动、健全完善组织、明确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加大三秋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群众自觉行动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落实(9月26日—10月25日)。各村委、各相关单位、各网格组成人员,要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深入村组,时时掌握辖区内“三秋”农业工作进展情况和秸秆综合利用具体面积,教育群众搞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及时报告相关信息。镇三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导组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巡视督查,制止和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并及时通知有关村委。各村委每天下午4点前向镇三秋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本辖区内秋季作业进度、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情况。
(三)复查验收(10月26日—10月30日)。各村委对本辖区内三秋工作组织回头看,全面复查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的组织、宣传、实施情况,建立健全相关档案,巩固禁烧和综合利用成果。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镇三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三秋”工作的统一指挥调度,镇三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全镇三秋日常工作。各督导组负责做好对各村委三秋工作的督导落实工作。各村委要健全组织领导,建立联动机制,细化工作方案,认真加以落实。
(二)严格落实责任
各村委是本辖区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行政正职为第一责任人。各村委要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作为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工作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以疏为主,疏堵结合,以堵促疏的原则,推行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目标管理机制,实行网格化监管,进一步明确责任,做到责任到户、责任到人。要充分发挥网格管理作用,实行镇领导包村、机关干部包片、村干部包组、组长和党员包户、包地块的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并层层分解责任,确保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
镇农业部门要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采取以会代训、科技下乡、印发通告及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引导农民群众通过秸秆还田、秸秆青储、沤肥制沼等途径实行秸秆综合利用,变废为宝。各村委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悬挂条幅、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秸秆禁烧的意义,秸秆综合利用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确保重点路段重点部位有标语,有专人负责,不留死角,提高广大群众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的自觉性。镇电视台要充分发挥舆论的宣传引导作用,通过新闻、专栏或滚动字幕形式对秸秆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进行宣传推介,不断加大秸秆综合利用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农民摒弃焚烧习惯,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认识水平与参与意识,使秸秆禁烧成为农民的自觉行为。
(四)大力开展秸秆综合利用
加大机械化处理秸秆技术的推广力度,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效应,鼓励购进秸秆综合利用机械,提高新型农机的保有量,为秸秆利用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各村委要加强焚烧隐患排查及秸秆粉碎作业质量检查,把秸秆粉碎长度控制在250px以下,对违反规定的要及时制止纠正。进一步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把秸秆通过过腹还田、制沼为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途径。鼓励群众把秸秆腐熟作为基料发展食用菌、蔬菜、花卉等高效农业。各有关部门、各村委要积极宣传,引导群众适时进行机械粉碎还田,饲料青储等作业,保证作业质量,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和还田率。
(五)深化禁烧工作督查处理力度
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督导组要坚持全天候对秸秆禁烧工作开展巡视督查,对出现的焚烧现象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查处一起;对于发生焚烧秸秆的村,对责任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进行惩处。各村委要组织禁烧小分队,对于出现的火情,要及时扑灭,阻止火势蔓延。要加强对镇区主干道的巡查,严格查处在道路两边10米内堆放、焚烧秸秆、垃圾等现象,确保公路交通安全。镇村镇办要做好垃圾清运工、保洁员工作,提高防火意识,重点督查好各垃圾填埋点,禁止焚烧垃圾的行为。各沿河道村委要采取措施,杜绝河道、渠道焚烧杂草等行为。
(六)明确奖惩考核
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无焚烧现象的村委,在年终考核时予以加分并给予奖励;对发生焚烧现象造成较坏影响的村委,在焚烧现场召开现场会进行通报,并进行经济处罚;对因焚烧秸秆造成严重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附:广武镇“三秋”生产及秸秆禁烧职责任务要求
附件
广武镇“三秋”生产及秸秆禁烧职责
任 务 要 求
一、各村职责任务要求
1、负责所辖区域内火情扑救、焚烧痕迹处理、焚烧隐患排查整治、公路上打场晒粮清理工作。
2、在镇“三秋”工作动员会之后,认真研究本村“三秋”工作,制定方案和措施,适时召开村两委及村组干部会议,对本村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进一步明确责任。
3、制定村干部包组,组长和巡防人员包地块、路段方案,巡防人员佩带标志。
4、各村民组制作过街横幅不少于1条,小标语不少于30条;各村技防大喇叭每天宣传不少于3次;禁烧宣传单发放到户。
5、成立不少于20人的秸秆禁烧巡防队,组织60人的应急队伍,各村委联系不少于两台旋耕机,配备足够灭火使用的铁锨在村里备用。
6、安排好分班巡查方案,24小时昼夜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在所负责的每个禁烧监督岗上安排两人在岗上值守巡查。在岗时间:每天7:30--19:30
8、坚持三秋收种数据,火情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4点前报镇三秋指挥部,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确保信息畅通。
二、相关镇直部门职责任务要求
1、农电站负责安全用电检查、线路检修,做好应急处置时电力线路切断,确保用电安全。
2、卫生院负责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
3、公安分局负责对焚烧秸秆事故的调查、取证、控制责任工作,并对责任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4、电视台负责“三秋”期间有关宣传报道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