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37X/2015-00072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土地/业务信息/耕地利用保护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国土资源局 | 关 键 词:业务信息,耕地保护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5 | 发布日期:2015-12-2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1、完成郑州市中心城区涉及荥阳市未划入基本农田图斑核实举证工作,目前成果已经按照国家规定时限进行上报。
2、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前期准备工作,收集、汇总相关资料,为进一步完善永久永久基本划定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二2015年完成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及乡镇、城市批次的组卷上报工作。
三、规范耕地占补平衡,严格落实征地占补平衡制度。进一步强化耕地谁占谁补的法定责任,不得以任何理减免用地单位补充耕地的 法定义务。按照“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占优补优”的原则,从严落实占补平衡数量、质量并重的要求,确保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数量、质量相当。2015年上报的所有批次用地,全部按照要求,做到了占补平衡工作。
四、足额按照标准收取耕地开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