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统计局机构职能

索 引 号:005303254/2015-00001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登封市统计局关 键 词:职能
文    号成文日期:2015-12-25发布日期:2015-12-25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统计局机构职能

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按照国家统计制度制定全市统计工作规划、规章和统计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领导、协调全市统计工作,对全市统计资料实行统一管理。

  2、负责工业、商业、劳资、建筑业、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农业及国内生产总值核算等专业的月、季、年度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撰写统计分析,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咨询建议。

  3、负责编辑全市年度统计年鉴,发布统计公报。

  4、负责全市主要经济指标考核的统计工作。

  5、按照国家、市统一部署,在市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及各类临时性调查项目,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的统计数据。

  6、根据市政府执法责任制规定,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监督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7、负责统计登记和发证工作。

  8、指导、监督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9、负责全市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工业、能源科、第三产业科、、人口就业科、农业科、财务人事科、普查中心、计算中心、信用中心

  办公电话:0371-62872670  电子邮件:dfstjj@sina.cn

  办公地址:登封市中岳大街2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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