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药品零售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制度标准(试行)

索 引 号:737405897/2015-00035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业务信息/食品药品信用信息
发布机构: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 键 词:药品零售,信用等级,评定标准
文    号成文日期:2015-12-25发布日期:2015-12-25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药品零售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制度标准(试行)

项目

序号

评定考核内容

评定等级

备注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

1

许可证换证、变更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警示


2

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换证的

警示


3

换证检查不合格的

警示


4

未经批准,变更许可事项的

警示


5

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许可事项变更的

警示


6

未在经营地点的明显位置悬挂有效证照的

警示


7

以上1至5项内容被连续警告、公告两次以上的

失信


8

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的

失信


9

被依法责令停业、暂扣经营许可证的

失信


10

因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而构成犯罪的

失信


 

 

 

G

S

P认证管理

11

申请GSP认证材料中有隐瞒、虚假情况的

警示


12

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GSP认证检查和复审的

警示


13

对认证过程中认定的不合格项目没有整改或整改后再次发生的

警示


14

通过GSP认证后,未按规定实施GSP,给予警告、责令改正的

警示


15

以上11至14项内容被连续警告、公告两次以上的

失信


16

通过GSP认证后,未按规定实施GSP,被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

失信


17

超过规定期限未提出复查申请或经过复查仍未通过现场检查,被责令停业,暂扣经营许可证的

失信


 

 

 

 

 

 

 

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行为

18

批发经营(零售连锁总部配送)未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销记录及质量档案的

警示


19

零售企业未建有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及质量档案的

警示


20

超出许可证许可的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异地进行经营的

警示


21

参与非法药品市场或其它集贸市场交易或向其提供药品的

警示


22

未凭医生处方向消费者出售处方药或销售处方药未进行有效登记的

警示


23

向无《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以偿还债务、货款的方式为其无证经营提供药品的

警示


24

出租柜台、摊位、发票、纳税及证照等的

警示


25

采购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的

警示


26

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的,批发企业向无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个人销售药品的

警示


27

药品销售人员兼职其它企业进行药品购销活动的

警示


28

药品销售人员不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并未接受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药事法规培训的

警示


29

药品销售人员在法律上有不良行为记录的

警示


30

以上18至29项内容被连续警告、公告两次以上或被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

失信


31

销售假劣药品或发现假劣药品自行作退、换货处理的 

失信


 

 

药品广告宣传

32

经审查核准的药品广告,在发布中有关广告要素发布不全的

警示


33

异地发布药品广告未经备案的

警示


34

使用过期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发布广告的

警示


35

篡改审批内容发布药品广告的

警示


36

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发布药品广告的

警示


37

未经审查批准发布广告的

警示


38

禁止发布广告的药品进行广告宣传的

警示


39

伪造、冒用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及相关证明材料的

警示


40

以上32至39项内容被连续警告、公告两次以上的

失信


41

被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一次的

失信


44

被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两次的

失信


45

因违反药品广告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

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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