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349502927/2015-00047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冯堂办事处 | 关 键 词:民调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5 | 发布日期:2015-12-2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岗位职责
1、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任务就是调解纠纷,并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遵守社会公德。
2、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有基层人民政府和司法所的指导监督下进行工作。
3、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可依据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主动调解民间纠纷,但不得超越《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规定的权限范围。
4、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公德进行调解,并遵守调解的基本程序。
5、协调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做好调解后的回访工作;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不得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6、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定期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防止“民转刑”现象发生。
7、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协助法制宣传部门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8、人民调解委员会协助村委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