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所职责

索 引 号:349502927/2015-00035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冯堂办事处关 键 词:食品药品所职责
文    号成文日期:2015-12-25发布日期:2015-12-25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食品药品所职责

食品药品所: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以下统称为食品药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2、承担对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和食用农产品销售的各个环节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零售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

3、按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委托实施行政处罚。

4、落实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行动,投诉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健全辖区内食品药品相关单位基础档案;

5、对辖区内食品药品市场、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动态监管及食品药品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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