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577640889/2015-00003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 |
| 发布机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滨河办事处 | 关 键 词:机构,职能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5 | 发布日期:2015-12-25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负责贯彻执行党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村民质素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负责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辖区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负责村级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村级服务工作,大力兴办村级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村民开展各类村级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村级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负责发展社会经济,管理办事处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办事处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各种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办事处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管理、初级卫生保健、民兵、兵役、侨务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负责指导和帮助村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村委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防灾和抢险工作;负责向航空港实验区管委会反映村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负责有序推进合村并城工作,确保居民安置区、富士康入驻和各项市政建设等重点项目顺利进行;负责承办航空港实验区管委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