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83157751/2015-00001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 |
| 发布机构:航空港区管理委员会郑港办事处 | 关 键 词:机构,职能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5 | 发布日期:2015-12-25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及对辖区居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依法参与城区建设和管理,协助搞好城市规划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美化、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民事纠纷调解、法制宣传、治安保卫和外来人口的管理工作,加强对违法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确保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组织、管理和发展经济,搞好招商引资,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监督、指导、协调经济的运行,发展生活、生产服务事业;落实人口计划指标,加强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工作,搞好计划生育工作;做好社区教育、文化、体育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做好拥军优属和社会救济等基层社会保障工作,维护老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税收、防火、防旱、防汛、防震、抢险救灾和国防征兵等工作;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劳动就业、劳动用工、离退休人员的管理、青少年教育、老龄和残联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