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旅游局召开节前廉政谈话会

  • 索引号:005252987/2015-0012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重要会议
  • 发布机构:郑州市旅游局
  • 关键词:重要会议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5-02-13
  • 发布日期:2015-12-25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旅游局召开节前廉政谈话会

      新春佳节临近,为落实节日期间党风廉政教育,预防“节日病”的发生,郑州市旅游局召开局系统全体党员干部廉政谈话会。会议传达学习了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全市领导干部廉政教育谈话会和市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并就认真贯彻落实各级会议精神、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出安排部署。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刘海青作集体廉政谈话。

      会议指出,传统节日是滋生腐败的危险期,希望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加强世界观改造和党性锻炼,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决克服侥幸心理,自觉以近期通报的违纪案例为戒,始终保持对党纪规矩的敬畏,慎初慎独慎微,时刻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律,以实际行动,守住底线,干好工作,树好形象。
      会议要求,纪检监察部门要认清监督责任,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落实好廉政短信提醒,协调好公益广告播放,开展好廉政监督检查,以形式多样的引导提醒和扎实有效的监督检查,有效防控廉政风险,规范权力正确行使。
      会议强调,春节是“节日病”的集中爆发期,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警惕,加强自律,严格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双节期间“三个不得”和“十个严禁”的要求,严禁以汇报工作、拜年慰问等名义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红包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安排;严禁利用职务便利,安排亲友到景区免费旅游;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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