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减少冬季不利气象条件下重污染天气发生频次,减轻污染程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环保部和市政府要求,当气象预报和专家研判可能出现较长时间、较大范围重污染天气情况时,广惠街道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自12月8日起启动应急应对工作,减少污染物排放,确保有效减少重污染天气影响,促进环境质量改善。
一、目标要求
除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外,力争不发生重污染天气,力争空气质量更多时间控制在良好水平,推动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应急减排措施
在落实市政府应急减排措施和《郑州市空气重污染日预警应急工作方案(试行)》响应措施的基础上,根据《中牟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实施方案》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安排,自12月8日起启动Ⅱ级应急减排措施,重点在扬尘、燃煤、工业和机动车等方面采取严格的减排措施。
1.扬尘污染减排措施(因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经县政府批准的除外)
(1)全县建筑施工工地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
(2)停止建筑拆迁、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
(3)停止国、省干线和高速公路一切土石方作业。
(4)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吸尘、冲洗、洒水和保洁频次,严禁出现道路扬尘现象。
2.燃煤污染减排措施
(1)辖区内所有燃煤小锅炉全部停产或取缔。
(2)县建成区内所有燃煤炉灶停止使用。
3.工业污染减排措施
(1)按照应急减排限产、停产企业名单,落实企业限产、停产措施,实现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30%以上。
(2)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加大工业企业监管力度,确保企业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对存在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工业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整治。
(4)清理取缔“土小”企业(作坊)和非法燃煤小锅炉,对排查不到位、清理取缔不到位的,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5)辖区内搅拌站做好物料堆场的“三防”措施,防止产生扬尘。
4.机动车污染减排措施
(1)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车停驶30%。
(2)辖区内油气回收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加油站,一律停止使用。
(3)加大执法力度,禁止黄标车在限行区通行。
(4)严格机动车通行管制,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外,实行大型货车、工程渣土车和过境货运车主城区限行。
(5)加大公交运力保障,加密营运班次,延长营运时间,严禁老旧公交上路营运。
5.其它减排措施
严禁农作物秸秆、树叶、垃圾露天焚烧,严禁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露天烧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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