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医疗救助办理

  • 索引号:005292372/2015-00038
  •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社会救助/业务信息/城乡医疗救助
  • 发布机构:中牟县民政局
  • 关键词:城乡医疗救助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5-12-25
  • 发布日期:2015-12-25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城乡医疗救助办理

      (一)资格条件
    享受郑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郑州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享受郑州市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人员。
    (二)提交证明材料
    1、个人书面申请书;
    2、住院证明和住院花费票据(经城镇医保或新农合报销后);
    3、患者身份证复印件;
    4、与审批事项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办理流程
    1、社区(居委会)进行受理;
    2、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
    3、县(市)区民政局进行审批。
    (四)办理时限
    各10个工作日
    (五)办理依据
    《郑州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