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本规定中信息通报指镇长效机制办公室向县长效机制办公室上报的信息及狼城岗镇政府内部的长效机制工作通报。
第二条 信息上报制度:
1、信息上报应及时有效。凡我镇一级网格内网格长的典型事迹、镇一级网格组织的网格长的重大活动、召开的网格长会议、网格人员培训、网格长的人员变动等网格内发生的重大或有意义的事件,应及时以信息形式上报县长效办。
2、网格长有义务将在其网格内所发现的典型事迹、网格化管理相关人员的重大活动通知镇长效机制办工作人员,或者以信息形式报送镇长效机制办公室。
3、镇长效办工作人员应及时主动发现可反映我镇网格化管理活动的事件,及时上报。每月至少上报4条信息。
第三条 长效机制工作通报制度:
1、长效机制工作在全镇范围内一般以工作简报形式进行通报,对于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需要进行提出表扬或批评的结合督查办进行通报。
2、通报内容
(1)长效机制工作中领导的重要指示和要求。
(2)上级领导来我镇检查工作和参加的重要活动。
(3)网格化管理工作中.发生的重大事项,或需要网格长周知的重要事项。
(4)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进展,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