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80759247/2015-00013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 关 键 词:下设机构,环境监察支队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6 | 发布日期:2015-12-26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依法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负责辖区内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放射性物质等排污费的征收工作,负责排污费年度征收预算的编制以及排污费、统计报表的编报汇审工作;参与生态破坏事件和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及处理;参与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