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81752039/2015-00001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 关 键 词:组织,机构,职能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6 | 发布日期:2015-12-26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主要职责
负责编制文化、教育、体育、卫生防疫、计划生育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民政和社区服务工作;负责民族宗教、农业、农村、林业、畜牧、粮食、文物、旅游等工作;负责其他社会事务和社会公益事务工作;承担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社会事业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
(二)教育体育处
(三)文化事业处
(四)民政宗教处(残联工作处)
(五)农业农村处
(六)卫生计生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