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等规定

索 引 号:681752039/2015-00001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关 键 词:组织,机构,职能
文    号成文日期:2015-12-26发布日期:2015-12-2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社会事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等规定

一、主要职责

负责编制文化、教育、体育、卫生防疫、计划生育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民政和社区服务工作;负责民族宗教、农业、农村、林业、畜牧、粮食、文物、旅游等工作;负责其他社会事务和社会公益事务工作;承担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社会事业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

(二)教育体育处

(三)文化事业处

(四)民政宗教处(残联工作处)

(五)农业农村处

(六)卫生计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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