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政〔2015〕127号
姚家镇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镇开展消防及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直及驻镇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县关于开展消防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及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消防及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镇消防及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消防及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促进各村、镇直及驻镇各单位消防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意识普遍增强,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立足于治隐患、防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构建消防及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消防及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 组织领导
消防及安全生产隐患重点区域综合整治工作由镇政府统一组织协调,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为进一步做好我镇消防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成立姚家镇消防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郝宏彬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刘海峰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阎恒坡 镇党委副书记
王二朋 镇党委副书记
杜俊茂 镇党委副书记
吕玉军 镇党委委员、建管办主任
李 锋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晨峰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杨新萍 镇政府副镇长
吕红坡 镇政府副镇长
肖新峰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胡巧红 镇组织员
耿 晖 镇宣传员
杜桂霞 镇统战员
刘伟一 镇工会主席
赵清元 镇司法所所长
刘建朝 镇综治办副主任
张水志 镇派出所所长
成 员: 刘君伟 镇东南区副区长
宋赵成 镇东区副区长
雍国学 镇南区副区长
张胜利 镇北区副区长
孔 泉 镇西区副区长
蒿志杰 镇企业办主任、安监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镇安监所,蒿志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按照职责分工协作,认真实施。各行政村、各部门要迅速成立相应组织,制定措施,明确责任,确保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检查范围
(一)排查治理范围。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工地、涉爆、涉危等安全隐患、民爆器材及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等行业的站点、场所及设施等;
3、商店、超市、公共娱乐场所、宗教场所、学校、卫生院、旅馆、饭店、网吧等;
4、危险行业、加油站点等。
(二)排查治理重点内容。在深入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责任主体及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具体内容如下:
1、消防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对存在较大的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消除落实情况;
3、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4、道路及交通安全隐患情况;
同时,通过对消防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村及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事故查处及责任,有关制度制定和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四、职责分工
实行“条块结合、各方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镇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1、由派出所、工商所、供销社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非法生产经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由派出所负责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危险点段、危险物品运输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由派出所,文化服务中心、工商所、中心校、卫生院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商店、公共娱乐场所、宗教场所、学校、幼儿园、医院、饭店等火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由电管所负责组织实施电力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由派出所、工商所负责组织实施民爆器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由中心校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幼儿园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7、由工商所、卫生院负责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8、由各村委会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排查治理方式
1、要严格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并将本辖区、本单位的事故隐患登记造册,及时上报镇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2、坚持与日常安全监管与集中排查整治结合起来,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定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镇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重点,即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汛期、各村集会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村要采取措施确保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效果,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村、各部门要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全镇要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责令关闭取缔。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将依据《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党政纪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认真负责,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反馈工作。各村、镇直及驻镇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落实好本辖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时,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统计汇总,定期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报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