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303449/2015-00085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水环境监测 | |
| 发布机构:登封市环保局 | 关 键 词:水环境、水源、饮用水、水源地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7 | 发布日期:2015-12-27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4年我市共有三个地表水监测断面(颍河白沙水库断面、颍河告成桥断面、颍河书院河断面)监测因子为pH、溶解氧、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共5项,监测频次为每单月监测一次,全年共6次。其中颍河书院河断面断流、白沙水库提灌站断面符合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颍河告成桥断面符合地表水Ⅳ类水质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