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74932/2015-00046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陇海马路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陇海,综治办,职能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8 | 发布日期:2015-12-28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街道综治办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上级综治委(办)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方案,提出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2、加强社区综治组织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治保、调解组织及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作用。
3、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调处责任,消除不安定因素,积极预防群体性事件和纠纷械斗,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4、督促有关部门加强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严密要害部位、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防范管理,有效防止重大治安问题发生。
5、经常分析辖区社会治安形势,排查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重点整治,限期改变治安面貌。
6、组织开展基层创安、边际联谊联调联治和铁路护路联防等活动,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
7、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组织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抓好青少年的法制道德教育,大力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先进典型,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激发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
8、根据一个时期的治安形势,督促基层政法机关依法打击犯罪,查禁违法行为。
9、负责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工作,对工作措施不力、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或予以黄牌警告;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事(案)件的单位,及时提出"一票否决"和责任查究的建议,并督促其整改。
10、办理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