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海办事处信访办职能

索 引 号:005274932/2015-00043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陇海马路街道办事处关 键 词:信访办,职能
文    号成文日期:2015-12-28发布日期:2015-12-2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陇海办事处信访办职能

信访办工作职能:

信访:
  1. 接待、受理信访人的来信来访;
  2. 向信访人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
  3. 调查处理重大信访案件,协调有关机关或者单位处理信访案件;
  4. 承办上级机关转办、交办的信访案件,并按时上报处理结果;
  5. 向有关机关或单位转办、交办信访案件,并负责检查办理情况,督促落实处理结果;
  6. 定期研究信访情况,及时向本机关和有关部门反映群众的要求、意见、建议,提出处理意见;

维护稳定:

        1.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维护稳定工作的指示、工作部署,做好辖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2.建立维护稳定工作机制,建立维护稳定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

        3.全面掌握维护稳定工作情况,定期分析稳定形势,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认真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4.定期组织不稳定问题排查治理工作,建立不稳定问题台帐,落实排查治理责任制,确保把不稳定问题解决在内部,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

         5.建立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应急机制和处置预案,依据部门和单位职能做好相关工作。

         6.健全和落实维护稳定情报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区委稳定工作办公室报告情况。

         7.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维护稳定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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