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5498794/2015-00056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业务信息/食品药品安全消费 | |
发布机构:上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食品,消费警示,安全常识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8 | 发布日期:2015-12-2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袋装休闲零食、饼干、冲调饮品、速冻饺子、汤圆、腐乳、酱类以及复合调味料等。
专家提醒消费者,购买预包装食品时,要注意以下六点:
一是注意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期),以便识别食品的新鲜程度。
二是注意预包装食品标签上是否有食品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或经营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码等信息。
三是注意预包装食品的名称与其配料表内容是否相符,尽量少选择化学合成物多的食品,多选择新鲜原料制成的食品。
四是注意预包装食品净含量或固型物含量,确认食品的数量及价值,因为有些预包装食品的外包装又大又漂亮,里面的东西却很少。
五是注意预包装食品的热量和营养素。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是强制标示项目,膳食纤维、维生素、矿物质等为自愿标示项目。
六是注意预包装食品的贮存方式,特别是即食食物、熟食或易腐烂食物。此外,购买预包装食品时,应索取并保留相关购物凭据,发生问题及时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