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小微企业“种子基金”贷款

索 引 号:005291265/2015-0000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荥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关 键 词:公告
文    号成文日期:2015-12-28发布日期:2015-12-2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中小微企业“种子基金”贷款

    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经县(市、区)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初审上报,郑州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和财政局进行审核后,合作银行按业务流程完成调查、审查手续,由郑州市财政出资3000万元,与有关金融机构和担保公司合作,设立“种子基金”,合作银行对基金放大不低于8倍,以“种子基金”为贷款项目提供部分担保,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国家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为中小微企业进行授信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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