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185/2015-00098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 键 词:组织,机构,下设机构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8 | 发布日期:2015-12-2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宣传贯彻有关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政策,提供政策和业务咨询服务;负责全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工作,制订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负责社区平台建设、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和社区服务项目工作;组织指导各乡镇(办事处)及社区做好就业失业人员的登记管理、创业培训及职业指导工作,为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就业援助服务;负责辖区内就业特困人员的调查、摸底和动态管理工作,利用辖区内的公益性就业岗位,实现就业特困人员的安置;负责办理“4050”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负责全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的审核、发放及管理工作;负责个人、企业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资格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