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公证处

索 引 号:005291054/2015-00014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荥阳市司法局关 键 词:机构职能
文    号成文日期:2015-12-28发布日期:2015-12-2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荥阳市公证处负责《公证法》的宣传和咨询解答;依法承办全市各类公证业务,为社会和公民提供法律服务。

河南省荥阳市公证处于1980年恢复重建,负责办理荥阳市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国内、涉外、涉港澳台公证事务。现有公证人员8人,执业公证员4人,2人具有涉外公证资格。8名公证人员全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5名具有本科学士学位。这是一支具有较强的理论功底,丰富的工作经验,富有敬业精神的团队。

荥阳市公证处自建处以来,牢记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执业宗旨,以促进公证发展为主线,以提高公证服务质量为重点,深化公证质量,强化内部管理,优化公证队伍,提高业务水平,公证工作得到了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为荥阳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地贡献。经过近几年的不懈努力,荥阳市公证处取得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年办证数量和业务收入均呈上升趋势,圆满完成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下达的任务指标,被上级部门授予“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巾帼文明示范岗”、“卷宗质量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办公地址:万山路与索河路交叉口鸿祥德韵七楼7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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