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385/2015-0007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卢店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安全专项整治 | |
文 号:卢政〔2015〕96号 | 成文日期:2015-11-16 | 发布日期:2015-12-28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卢政〔2015〕96号
卢店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全镇学校、幼儿园、午托部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镇机关各部门、镇直各单位:
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按照登安委办〔2015〕45号《关于开展全市学校、幼儿园、午托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11月份在全镇集中开展学校、幼儿园、午托部安全专项整治。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对全镇学校(包括中小学校)、幼儿园、午托部的安全管理,强化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着力解决学校、幼儿园、午托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要隐患,杜绝中小学、幼儿园、午托部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职责分工
(一)各村负责辖区内的学校、幼儿园、午托部专项整治。
(二)镇中心学校负责对全镇中小学、幼儿园、午托部专项整治。
(三)派出所、消防队、交警队、工商质检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开展专项整治。
(四)安监所负责专项整治的综合协调和督查工作。
三、工作内容
各村、镇直有关部门要结合部门监管实际,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抓住关键,突出预防,重点整治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
(一)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是否健全,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隐患排查、安全4本台账建立及安全检查登记情况等。
(二)消防设施安全。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三)校车安全。重点检查学校落实《河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办法》情况;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签订和履责情况;校车信息采集与车辆实况吻合情况;校车注册登记、变更登记情况;校车定期检修保养情况;驾驶人员资质与安全驾驶培训情况。
(四)教学生活场所及设施设备安全。重点检查实验室、会议室、学生食堂、小卖部、宿舍、厕所等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锅炉等特种设备是否按期进行检测和使用;天燃气、液化气等危险气体使用是否安装防泄露报警装置;体育场地与器材等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等。
(五)安全教育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学校安全教育的组织情况、开学初和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学校“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
(六)校园周边午托部。重点检查周边午托部等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重点检查应急管理机制和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是否建立了相应的应急预案,是否定期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师生能否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掌握逃生自救的方法。
四、工作要求
(一)制定方案,成立组织。各村、镇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并抽调精干力量,组织专项整治队伍。
(二)全面排查,登记建档。镇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辖区学校、幼儿园、午托部全面进行排查,确保排查率100%,登记建档,填写《卢店镇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午托部专项整治排查情况登记表》。
(三)明确责任,强化监管。各村、镇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其及时整改到位,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
(四)加强督查和抽查。镇政府将成立督查组,11月15-25日期间对全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对学校、幼儿园、午托部进行抽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卢店镇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