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少林街道办事处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索 引 号:K23669941/2015-0004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档案/档案管理
发布机构:登封市少林街道办事处关 键 词:档案,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文    号成文日期:2015-12-28发布日期:2015-12-2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少林街道办事处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一、档案鉴定、销毁工作必须由档案鉴定小组负责。

二、对已满保管期限的档案,必须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由档案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判定其销毁或留存。

三、销毁档案必须编制清册,并经档案鉴定小组审核,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后销毁。

四、档案的销毁,必须按照“慎重稳妥”的原则,将销毁的档案存放一段时间后,再行销毁。

五、应在指定地点销毁档案材料,是时必须指派专人(两人以上)押运、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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