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少林街道办事处档案保管制度

索 引 号:K23669941/2015-0004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档案/档案管理
发布机构:登封市少林街道办事处关 键 词:综合,政务,档案,档案保管制度
文    号成文日期:2015-12-28发布日期:2015-12-2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少林街道办事处档案保管制度

一、本机关的全部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做到专人、专室、专柜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

二、加强库房档案保管,实现“三铁”(铁门、铁窗户、铁柜子),做好防盗、防火、防尘、防潮、防虫、防鼠、防霉、防高温、防光、防污染等工作,并配备必要的保护设施。

三、定期对室藏档案保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负责人汇报,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档案的安全。

四、认真做好档案收集工作,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每年做到目录与室藏相符。

五、定期做好档案鉴定工作,对无价值的档案登记造册,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两人以上在制定地点进行销毁。

六、档案人员在调动工作时,必须办好移交手续,方可离开岗位。

七、因保管不善,造成丢失和损坏,按损坏程度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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