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99822/2015-0014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机关事务/本单位机关事务 |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八千办事处筹备委员会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机关,事务,机关事务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8 | 发布日期:2015-12-28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走群众路线,高度关注改善民生,每年全力办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十件实事,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为进一步深入践行群众路线,全面推行依法治国,不断提升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程度,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谋福祉,市委、市政府决定明年将继续集中财力,为全市人民办好十件实事。 为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的参与度,确保所办实事更加符合民意,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6年
为民办实事建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5年11月20日止。
二、内容要求
1.提出的实事项目,务必与广大群众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力求贴近“安、居、乐、业”主题。如:支农惠农、就业创业、科教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环境治理、食品药品安全、民生基础工程、困难群体救助等方面内容。
2.提出的实事项目,必须是市民普遍关心的、迫切需要解决的、群众受益面大的项目,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3.提出的实事项目,要因地制宜,从我市实际情况出发,具有一定的预见性,必须设置量化要求,必须在当年能完成且见到实效。
4.提出的实事项目,必须有一定的资金来源。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接通知后要迅速组织人员调研、讨论,确定拟办的实事项目。
2.各单位报送征集到的实事项目要符合新郑实际和相关发展规划,包含预计效果、实施单位、配合单位、实施方案、完成时限、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等事项。
3.请各单位将提出的2016年实事项目在2015年11月20日前报送至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