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99822/2015-0014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八千办事处筹备委员会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8 | 发布日期:2015-12-28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立健全城乡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形成人人动手、全民创建的局面,现将第三十九个“全民创建日”(12月19日)大扫除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市四大班子领导深入分包乡镇、街道、管委会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市复审指挥部领导对大扫除情况进行观摩检查。
(二)市直各单位在做好本单位环境卫生工作的同时,由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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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负责人带头,到分包的路段、社区和本单位家属楼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定点清除活动。
(三)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动员干部群众深入镇区、村庄、主次干道,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进行提升,清理旱厕、临时牌匾、软体广告、垃圾积存、废品收购点、杂物堆积点、卫生死角,规整建筑工地。
(四)各社区(村庄)动员组织村(居)干部和群众对社区主次街道、家属楼院、游园绿地、房前屋后及“六边”(村边、路边、沟边、渠边、河边、桥边)问题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
二、活动方式
(一)分包路段大扫除。分包路段单位由一把手带队,组织干部职工督促门店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制度,做到卫生设施齐全(四有:笤帚、撮斗、痰盂、密闭垃圾桶);对分包道路卫生保洁、停车秩序、游园绿化、广告牌匾等实施综合治理。
(二)社区定点大清除。分包单位组织干部职工配合属地对暗访重点区域周边的背街小巷、社区、小区等环境卫生“脏、乱、差”部位进行定点清除,对各类突出问题进行治理。
(三)单位卫生大扫除。各单位集中打扫单位内部环境卫生。
(四)村镇卫生大扫除。乡镇、管委会及所辖社区(村庄)按照区域分包责任对主次干道、镇区和村庄,按照“四清洁、两规范”要求开展大清理、大整治活动。
三、活动督导
(一)综合督导。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复审台账问题、各级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和垃圾清运活动进行跟踪督查。
(二)媒体跟进。市新闻媒体、电视台对大扫除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典型报道和跟踪报道。
(三)评优评差。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指挥部要对各单位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情况进行巡回督查,对存在问题发现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单位责任人和网格长进行严肃处理。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广泛动员,一把手亲自带队,深入分包路段、社区了解情况,对卫生大扫除情况进行现场督导,立行立改,形成全民动手、全民行动城乡综合整治长效工作机制。
(二)周密组织。各单位要结合分包路段、社区情况,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加大投入,定岗定责,确保创建日活动效果。
(三)总结上报。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和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将大扫除开展情况书面报送市复审指挥部办公室(市爱卫办综合科,电话62684022,邮箱xzdawb@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