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7405256/2015-0013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教文体局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6-12 | 发布日期:2015-12-2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郑东新区非法电台整治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办事处,管委会各局(办),各有关单位:
现将 《郑东新区非法电台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6月11日
郑东新区非法电台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广播播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电台,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决定在郑东新区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电台整治工作 (以下简称整治工作)。为确保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工作,依法取缔非法广播电台,严厉打击利用广播电台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建立打击非法广播频率的联合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非法电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指挥、组织、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田国安 郑东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局长
副组长:马光辉 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王丽萍 郑东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副局长
武学德 郑东新区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胡宝峰 市公安局郑东分局副局长
叶本全 市公安局龙子湖分局副局长
牛 峰 市公安局东站分局副局长
刘志州 市工商局郑东分局筹建办公室副主任
胡志军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郑东分局副局长
孙思含 郑东新区信息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郑东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王丽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职责分工
防范和查处非法电台工作涉及部门多、任务重、要求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务求整治工作实效。
郑东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负责与郑州市非法电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对接,做好各项协调查处工作。
郑东新区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非法设置使用电台,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当事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公安机关配合开展专项行动, 负责对嫌疑人或抗法者实施有效控制,处理打击相关犯罪活动。
郑东新区工商分局筹建办负责查处含有非法生产、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内容的广告。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郑东分局负责对非法电台发布广告涉及的非法药品、保健食品生产、销售行为进行查处。
各乡(镇)办事处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各自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发挥网格作用,积极发动群众,对本区域内非法电台进行摸排、发现和举报,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查处工作。
四、工作实施
本次非法电台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准备阶段 (3月25日至4月20日)。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为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做好准备。
(二)专项打击阶段 (4月21日至7月21日)。相关部门开展非法广播电台线索的调查摸排工作;对已定位的非法广播电台开展联合行动,集中进行查处;各有关单位要于7月10日前将专项打击阶段总结等材料报送至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长效管理阶段 (7月22日以后)。非法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日常工作,对发现的线索、问题及时提交,坚决打击,用1至3年的时间遏制非法电台的滋生和蔓延势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非法广播电台的严重危害性,统一思想,提高对打击非法广播电台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要严格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联络员名单于2015年6月20日前报送至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67179925,邮箱:zdxqwhty@126.com)。
(二)密切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按照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开展工作。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增强打击效果,对利用非法电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对非法电台整治工作的宣传,增加宣传内容针对性,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纪守法,坚持打防结合、教管结合,增强整治效果。
(四)建立长效机制。整治非法广播电台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建立健全联合行动打击防范非法广播电台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广播电台的设置、使用和管理,推动整治工作常态化,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快速反应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