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7405256/2015-00130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 | |
发布机构:农工办 | 关 键 词:环境保护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5-20 | 发布日期:2015-12-2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做好2015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
利用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管委会各局(办),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效保护城乡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财产安全,各乡(镇)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委会统一部署,在认真总结以往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扎实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各项工作。
一、明确目标,提高认识
根据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东区属于重点禁烧区域之一,所辖区域均为禁烧范围,一旦思想麻痹松懈,监督监管不严,工作措施不力,造成秸秆、杂草、垃圾等焚烧现象,将会对东区空气质量、交通安全、群众健康乃至对外形象均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禁烧农作物秸秆范围:辖区范围内包括小麦、玉米、水稻、薯类、油料、棉花和其他杂粮等农作物秸秆及根茬,杂草、树叶、垃圾、杂物等全面禁止焚烧。
禁烧农作物秸秆目标: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做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烧一棵树”,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二、齐抓共管,加强领导
管委会成立以人大工委主任王竹强、区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翟国俊为正副组长、各有关单位行政正职为成员的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办公室设在农村工作办公室,朱国营任办公室主任,段志彪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统计等工作。
各乡(镇)办事处是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行政一把手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要成立领导组织,细化量化任务,责任明确到人,建立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网格化监管,将具体责任落实到各村(社区)组,充分发挥村(社区)干部和网络员的作用,严防死守。
管委会各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认真做好检查督查的同时,积极做好工作:
建设环保局:负责履行大气环境监管职责,会同气象部门加强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及时收集、通报信息,强化现场执法监管,坚决依法查处焚烧行为,确保东区的大气环境质量。
市政园林水务局:负责监督环卫工人做好道路两侧垃圾树叶焚烧工作。
计划财政局:负责落实对发生秸秆禁烧事件的办事处及个人实行财政罚款的划拨工作。
监察审计局:负责对全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行政监察,对发生重大秸秆焚烧责任事故的有关领导干部进行行政问责和纪律处分。
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对全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进 行宣传报道。
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开展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机具的补贴;负责对秸秆焚烧引起烧死树木的调查取证工作,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严格规范农机手操作规程,防止农作物收割留茬过高;组织好各种秸秆综合利用农机具及时进行秸秆粉碎还田和综合利用;负责有关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和新机具的推广和技术服务工作;负责秸秆饲料青贮、过腹还田、堆肥等农艺技术的开发;并负责全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公安分局、消防支队:按照工作职责分工紧密配合相关部门,对重大秸秆焚烧事件依法进行处理。
三、奖惩分明,措施到位
(一)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措施
东区新增进入国家、河南省补贴目录的大型收获机、秸秆还田机、秸秆粉碎机、大型青贮机等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机具,在《郑东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郑东新区2015-2017年农业机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基础上争取上级资金,加快补贴手续办理,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在秸秆综合利用中的作用。
(二)奖励办法
凡本辖区年度内没有发现农作物秸秆焚烧现象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的乡(镇)办事处,管委会财政根据耕地面积大小,一次性奖励2—10万元。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开发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经市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科技成果的,每项成果奖励1—5万元。
(三)处罚办法
对焚烧农作物秸秆现象,每增加一起翻番上划财力。发现一个乡(镇)办事处出现第一个焚烧火点时按5万元额度上划财力,发现第二个焚烧火点时按10万元额度上划财力,发现第三个焚烧火点时按20万元额度上划财力.若发现没有综合利用的农作物秸秆,每亩按1万元额度上划财力。
乡镇办事处要把禁烧工作列为阶段性中心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确保不发生焚烧现象。对禁烧工作中因指导、检查、监督不力而发生焚烧的,要责令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区进行通报,同时,按照规定上划财力。对发生焚烧后反应不迅速、处置不得力而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强化监督,严格控制
各乡(镇)办事处要做好宣传,充分利用广播、标语、短信平台、宣传车等手段,多形式的宣传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秸秆综合利用的各种途径和措施,正确引导和教育广大群众,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应急值守,设置秸秆禁烧举报电话,24小时接听,积极受理群众举报,及时有效处理各种情况;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充分发挥专兼职消防队伍的作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同时要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力度,疏堵结合,大力拓宽秸秆利用渠道,着力发展秸秆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变废为宝,让秸秆创造效益,激发广大农民综合利用秸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从根本上解决秸秆出路和焚烧问题。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禁烧工作日报制度,每日下午4点前向东区禁烧办上报当日禁烧工作情况。东区禁烧办联系人:许小堃;联系电话:67179055,67179059(白天),67179600(夜间和节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