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中牟县2015年度第二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请示》(牟国土资文〔2015〕 号)收悉。该批次于2015年9月8日经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土〔2015〕988号文件批准,用途为住宅、商业、工业。经研究,同意你局对位于姚家镇雍家村、罗宋村,广惠街街道占杨村、刘申庄村,雁鸣湖镇丁村、司口村、北太平庄村集体土地36.2495公顷集体土地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你局接到批复后,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征地补偿方案,确保被征地群众的生产和生活。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