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农业机械管理局机构职能

  • 索引号:416211637/2015-00004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中牟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 关键词:职能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5-12-28
  • 发布日期:2015-12-28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牟县农业机械管理局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农业机械化行业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制定我县农机管理的规章、制度、办法、标准,并组织实施。

    2.制订我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协调组织实施。

    3.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年度检审验、安全生产检查以及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会同有关部门参与农机质量监督。

    4.负责农业机械化科学技术研究、技术推广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农机科技成果。

    5.负责农机成人教育行业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学校的基地建设和业务工作。

    6.负责全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和统计、信息工作,指导、协调农机服务组织的服务、生产、经营活动。

    7.对所属单位农机事业经费的使用、农机物资及国有资产的管理进行监督。

    8.指导乡镇农机管理部门的业务工作。

    9.完成县政府、上级业务部门的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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