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镇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实施方案

  • 索引号:005295135/2015-0006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中牟县官渡镇人民政府
  • 关键词:应急管理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5-12-28
  • 发布日期:2015-12-28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官渡镇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实施方案

    各镇直单位、各政村:

     

          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五次会议精神,按照环保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 [2015]97号)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5]151号)以及《中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牟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实施方案的通知》[牟政办(2015)118]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减少冬季不利气象条件下污染天气发生频次,减轻污染程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环保部和市政府要求,当气象预报和专家判断可能出现较长时间、较大范围重污染天气情况时,按照上级指令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启动应急应对工作,采取严格的应急减排措施,大幅度减少污染物排放,确保有效减少重污染天气影响,促进环境质量改善。

          二、目标要求

          除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外,力争不发生重污染天气,力争空气质量更多时间控制在良好水平,推动我镇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三、应急减排措施

          在落实市、县两级应急减排措施方案的基础上,重点在扬尘、燃煤、工业和机动车等方面采取严格的减排措施。应急减排措施启动时间和级别,由县大气办按照上级指令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按程序启动。

          (一)Ⅱ级应急减排措施

          1.扬尘污染减排措施(因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经县委批准的除外)

         (1)全镇区域内建筑施工工地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

         (2)停止建筑拆迁、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

         (3)停止国、省干线和高速公路一切土石方作业。

         (4)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吸尘、冲洗、洒水和保洁频次,严禁出现道路扬尘现象。

         2.燃煤污染减排措施

         (1)辖区内所有燃煤小锅炉全部停产或取缔。

        (2)镇区内燃煤炉灶停止使用。

         3.工业污染减排措施

         (1)按照应急减排限产、停产企业名单,落实企业限产、停产措施,实现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30%以上。

         (2)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有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加大工业企业监管力度,确保企业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对存在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工业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整治。

       

         (4)清理取缔“土小”企业(作坊)和非法燃煤小锅炉,对排查不到位、清理取缔不到位的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5)镇区内搅拌站做好物料堆场的“三防”措施,防止产生扬尘。

          4.机动车污染减排措施

         (1)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停驶30%。

         (2)镇区内油气回收治理设施不能正常的加油站一律停止使用。

         (3)加大执法力度,禁止黄标车限行区通行。

         (4)严格机动车通行管制,实行大型货车、工程渣土车和过境货运车主城区限行。

         5.其他减排措施

          严禁农作物秸秆、树叶、垃圾、露天烧烤,严禁镇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二)Ⅰ级应减排措施

         在Ⅱ级应急减排措施基础上,强化以下措施(因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经县政府批准的除外)

        1.镇区内所有建筑施工工地全部停工

        2.按照应急减排限产、停产企业名单,落实企业限产、停产措施,实现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50%以上。

         3.镇区内加油站8时-18时停止装卸油作业。

         4.镇区内禁止喷涂、喷漆施工作业。

         5.镇区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停业。

         6.全镇区域内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停止施工作业。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了以镇党委常务副书记段长海为组长、镇派出所所长秦随喜为副组长,各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官渡镇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的官渡镇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其它各班子成员根据班子分工列出所包辖区企业限产停产、工地停工的应急减排项目和管控清单,并认真组织实施,狠抓落实,确保实现预定目标。

          (二)加强预测预报,实施联防联控。根据县大气办空气质量要求,及时召开专项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提高应急应对措施的科学性,针对性和精准性,统一标准,统一执法,统一行动,确保中污染天气影响得到削减。

        (三)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督查问责。镇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督导督查,重点检查施工扬尘污染、工业污染、机动车污染等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各行政村镇直有关单位要成立专项督查小组,对应急应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督查,严厉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对不按规定启动应急应对减排措施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发现环境违法的,要依法从严从重从速处理,对未按管控要求采取限产限排或停工停产措施的,要立即依法强制停产,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故意停运治污设施或私设暗管偷排直排涉嫌构成环境污染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检查发现存在突出区域性环境问题的,要约谈各行政村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严厉追责。

        (四)加大宣传力度,公众共同参与。要加强舆论正面宣传,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工作支持,引导企业自觉采取更积极的污染控制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引导公众理解并积极参与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倡导公众践行公交出行、节约能源、拒绝食用露天烧烤等绿色生活方式。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适时公布专项检查情况,公开曝光一批偷排直排、超标排放、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的违法企业,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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