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局机构职能

索 引 号:050858849/2015-00008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关 键 词:职能
文    号成文日期:2015-12-29发布日期:2015-12-29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国资局机构职能

    根据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国有资产管理局的通知》(管编[2011]54)文件精神,国有资产管理局为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隶属区政府管理,机构职能信息如下: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我区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政策措施;负责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建立统一的国有资产基础管理体系;负责对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监管区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组织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和资产评估和资产处置工作,调解处理国有资产产权纠纷;负责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为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乡(镇)、街道办事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国资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综合管理科、行政事业管理科、企业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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