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5476/2015-0001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承诺事项/承诺事项 | |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司法局 | 关 键 词:承诺事项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9 | 发布日期:2015-12-2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全体干警要严格执行"四条禁令"、"八项规定"和司法行政干警行为准则,对违反规定和违法乱纪者,一经发现,立即查处。
(二)实行每周局长接待日制度。认真接待群众来访。
(三)司法干警在执行公务中,必须出示工作证件及有效证件,并做到文明执法。
(四)认真受理对司法干警的控告、举报。自收到控告、举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控告、举报人反馈查处结果。
(五)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有关规定,对行政复议申请必须在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在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做出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