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司法局应急处置流程

索 引 号:005275476/2015-0001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司法局关 键 词:应急管理
文    号成文日期:2015-12-29发布日期:2015-12-29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司法局应急处置流程

(一)发生与本单位业务职能有关的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公共危机等紧急事件,全局及其系统所有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报告。

(二)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要依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如稳定事件、公共危机等,迅速制定相关的应急方案。并根据危机性质,指定主管领导,成立应急工作组。同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三)应急工作组要按照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制定的应急方案,迅速开展处置工作,妥善安排各项事宜,确保突发事件得到有效、妥善处置。

(四)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对应急处理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如需问责的,要依据相关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并将处置情况和问责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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