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区“五单一网”通报第二期

索 引 号:744051265/2015-00060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权力责任清单/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情况/改革动态
发布机构:上街区行政服务中心关 键 词:五单一网,通报,第二期
文    号成文日期:2015-12-23发布日期:2015-12-29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上街区“五单一网”通报第二期

根据五单一网制度改革“一日一报”工作制度要求,现将今日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截止12月23日17:00):

    一、行政处罚系统录入工作

1.已完成系统录入工作的单位(共28个)

区发改委、区物价所、区统计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委、区公安消防大队、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安监局、区交通局、区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区商务局、区农委、区粮管中心、区卫计委、区审计局、区人防办、区保密局、区民宗委、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区档案局、区爱卫办、区峡窝镇、区矿山办事处、区新安办、区工业办

    2.录入工作未达到70%以上的单位(共9个)

    区城管局、区公路管理局、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区环保局、区文广新局、区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区中心办、区济办、区烟草专卖局

二、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录入工作

1.已进行系统录入工作的单位(共13个)

区国土资源局、区物价所、区住建局、区农委、团委、区民政局、区食药监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工信委、区审计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档案局(因市里未分帐号)

2.仍未进行系统录入工作的单位(共26个)

区信访局、区发改委、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环保局、区城管局、区卫计委、区民宗委、区事管局、区安监局、区文广新局、区爱卫办、区史志办、区粮管中心、区新城办、工商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区科协、区工商联、区矿山办、区中心办、区工业办、区新安办、区济办、区峡窝镇

四、五单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录入公开工作已完成

截止12月23日17:00以上全部工作还未行动的单位,单位一把手要在明天(周四)上午8:30向区委常委徐勇区长作出解释。同时向区纪委监察局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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