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441/2015-00130 |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医疗卫生/业务信息/医疗机构信息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关 键 词:业务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9 | 发布日期:2015-12-2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今后,荥阳老年乡医(乡村医生)可以领补助了!今年83岁的荥阳市高山镇的穆沟村卫生所的乡医李天增得知此消息后,激动地说:政策真不赖!以前一直担心老了给儿女添负担,现在中了,心里踏实多了!
近日,荥阳市为有效解决乡医后顾之忧,稳定农村乡医队伍,切实解决好老年乡村医生的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让广大农村居民充分享受到持续、便捷、价廉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了《荥阳市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方案规定,对年龄在65周岁及以上、连续从事村医工作10年以上、按照政策不再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乡医,可每人每月给予300元的生活补助。
荥阳市卫生局通过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悬挂宣传横幅,利用村广播、村卫生室公示栏、黑板报等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政策,规范申报程序,并在乡、村醍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目前,荥阳市卫生局已将第一批共289名符合条件的老年乡医名单上报郑州市卫生局再次审核。